全省国有农场土地保护目标管理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

发稿时间:2006-07-04浏览次数:673

   7月3日,省农业厅在杭州召开全省国有农场土地保护目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分析了近年来全省农场土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农场土地管理工作,并根据浙政办发〔2005〕96号文件和全省农场工作会议要求,由省农业厅与各市农业局签订《国有农场土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会议由农业厅副厅长赵兴泉主持,省农业厅厅长程渭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市农场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程渭山厅长在会上充分肯定了近期全省农场工作取得的成绩,系统阐述和分析了我省国有农场土地管理的基本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他指出,我省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发证总体进展不够快,国有农场土地保护管理也存在着较多问题。一是部分农场主管部门和农场领导思想上不重视,主动性不够。有的错误认为,农场土地是国有的,办证与否不影响使用,有的甚至担心确权办证会使政府收回或使用农场土地。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经济和部门利益考虑,为方便使用农场土地,限制农场土地确权发证,限制农场自主开发,剥夺农场确认土地权属、参与土地开发的权利,损害了农场和农场职工的利益。三是土地纠纷和争议较多,阻碍土地确权发证顺利进行。农场主管部门也没有积极化解土地纠纷和争议,使土地确权发证停滞不前。四是部分农场经济困难,缺乏经费,而农场用地种类多,测量费、勘界费等费用较高,农场无力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五是一些地方政府不按程序私自违规撤销省定点国有农场,严重损害了国有农场的合法权益。

    针对目前我省国有农场土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程厅长指出,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浙政办发〔2005〕96号文件和全省农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快农场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步伐,维护农场职工合法权益,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一是加快土地确权发证步伐,依法维护国有农场土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层层抓落实;准确把握土地确权基本原则和政策界线,及时解决土地纠纷;千方百计落实办证经费;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农场土地的行为。二是合理开发利用国有农场土地资源,盘活农场存量资产。一方面要转变观念,大力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参与到农场土地开发中来,做到三次产业联动,促进农场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农场土地和存量资产的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整理,置换出可利用建设用地指标,将农场土地和存量资产盘活,增强农场自身实力。三要切实维护农场职工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一些事关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国有农场职工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做好失地职工的安置工作;进一步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进一步提高职工再就业水平。四是积极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农场建设,继续发挥国有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要注意做到“四个重视”,即重视规划,做到规划先行,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现明确的总思路、任务目标、技术路线、保障措施,描绘出农场发展的远景蓝图;重视整体,做到统筹发展,站在整个农场发展的角度,统筹考虑,做到三次产业一体化发展;重视特色,注重发展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地确定目标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搞一刀切,不搞千篇一律;重视项目,做到以项目吸引投资,认真搞好项目包装谋划,做好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储备推介工作,建立项目库,通过项目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农资金,调动社会力量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农场的整体建设。五是要加强领导,继续贯彻落实浙政办发〔2005〕96号文件和全省农场工作会议精神。各地要将农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措施,努力解决当前国有农场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争取早日将国有农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的示范点,新农村的“排头兵”,和谐社会的新社区。

    赵兴泉副厅长在会议总结中就贯彻好会议精神作了强调。他说,第一,思想上要重视。各市分管领导要学习好、传达好、落实好程厅长讲话精神,认真查找自身农场工作尤其是农场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落实农场土地保护管理的各项工作。第二,责任上要落实。各地要按照土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各项具体工作职责。第三,方法上要得当。把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条规化,结合新的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完善,真正做到依法保护农场土地,切实维护职工利益,促进农场事业的全面发展。(摘自:浙江农业信息网)